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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,要求各市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。要按照20万-3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、2万-3万常住人口社区建设一个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蔬菜交易市场的标准,改造建设一批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。
《通知》要求各市、县、区特别是西安、宝鸡、咸阳等大中城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,稳定和增加蔬菜种植面积,调动和保护菜农的种菜积极性,切实提高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。
要根据城区常住人口、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总量,科学制定“菜篮子”建设发展规划,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,并实行最低保有量制度,按照城市人口增加一人新建一分菜地的标准,稳定增加蔬菜种植面积。
要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,建立蔬菜储备制度,确保主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至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。西安、宝鸡、咸阳等大中城市要统筹省内外市场,建立蔬菜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,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。同时,设立财政专项储备基金,用于发生自然灾害或市场异常波动时,组织货源,平抑菜价,保障供应。
西安、宝鸡、咸阳等大中城市要在蔬菜优势产区建立生产基地,确保供应渠道稳定。支持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,力争2015年前全省建成100个标准化菜园。